改革发展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时间: 2010/12/14   作者:   点击:

  一、改革发展处处长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改革发展处工作,对本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负责本处对外联系、接待和经费的收支控制,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标管理、教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大学章程的起草制定、协调组织学校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宏观政策的研究参与学校重要项目的论证和协调等工作,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处的贯彻和落实。 

  3.制定并实施改革发展处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处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处内政治、业务学习,研究指导处内其他人员的工作。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对本处安全稳定、防火、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负责,并依法行政。 

  6.以管理工作为重,在保证完成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适当兼顾教学、科研工作。 

  7.完成本职岗位其他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改革发展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分管有关工作,参与改革发展处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 

  2.协助处长贯彻学校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处长交办的有关任务,协助处长完成学校校院两级改革、目标管理、教授委员会、学校发展规划等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具体执行,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改革发展处的贯彻和落实。 

  3.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有关工作的改革、发展与建设。 

  4.协助处长组织处内政治、业务学习研究,指导处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处内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 

  5.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对本人分管的重大问题负责并依法行政。 

  6.以管理工作为重,在保证完成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适当兼顾教学、科研工作。 

  7.完成本职岗位其他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改革发展处正科级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各项工作。承办改革发展处院校研究、目标管理等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在上级负责人的领导下承办校院管理体制改革、教授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对本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和改革发展处的决定,负责起草处内综合材料(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其他各类材料)和一般材料,负责各类材料的初审,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起草专题调研报告。协调和配合处室同事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制定并实施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6.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改革发展处副科级干事岗位职责 

  1. 协助处领导做好各项工作。负责改革发展处办公室有关工作,参与处办公室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负责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财务管理、办公室物品管理与维护、本处文件材料日常运行和整理归档工作等具体工作。 

  2.贯彻学校和本处的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和本处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在上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完成校院两级改革、目标管理、教授委员会、发展规划等改革发展中的日常工作。 

  3.对处办公室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有关工作的改革发展与建设; 

  4.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完成本职工作、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