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时间: 2015/04/18   作者:   点击:

一、发展规划职能

1.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执行和评估服务;

2.负责校院二级机构组织架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制定;

3.负责调查、收集、分析高等教育发展信息,跟踪、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动态,编制《决策参考》,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4.协调解决学校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二、学科建设职能

1.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论证工作,指导学院制定学科建设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条例;

3.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资源统筹,组织、协调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绩效考核、评估验收等工作;

4.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工作,申报和下达预算内学科建设经费计划;

5.负责对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6.负责省级、国家级学科评议组专家、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学位委员会委员的推荐等。

三、其它职能

1.负责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发展,持续推进服务和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服务;

2.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秘书工作;

3.负责学校发展规划领域校外交流工作;

4.负责处理处内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