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大力推进教授治学——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时间: 2014/05/16   作者:   点击:

  514下午,我校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会议在图书馆124会议室召开《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以下简称《规程》)专题学习会议。 

  会上,改革发展处处长郭时印阐述了《规程》的主要亮点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的主要精神,介绍了我校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基本现状,传达了学校党委、行政贯彻落实《规程》的决策部署。 

  符少辉校长在会上指出,《规程》明确了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对于促进高校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推进高校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办学,保障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提高学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规程》的有关精神,认真组织座谈和讨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推进我校内部综合改革提供动力。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更要认真、深入学习《规程》,切实领会《规程》精神实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教授治学能力。 

  符少辉校长在会上强调,改革发展处、科技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工作,按照《规程》要求整合学校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职能,组建好新的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使学校学术委员会成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议(决策)、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决等职权,使学院学术委员会成为学院学术决策机构和学院改革、建设、发展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为推进我校教授治学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改革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