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目标管理考核和学院运行经费分配基础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0/12/01 11:09:44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采集目标管理考核和学院运行经费分配

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单位:

目标管理和学院运行经费分配是我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正式实施之年。为了准确、及时采集基础数据,做好2010年目标管理考核和学院运行经费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工作。各单位数据处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 各学院要认真配合各职能处室核对有关基础数据,要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登录相关职能处室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认真登记、录入各自教学、科研论文等成果;

3.各项基础数据发送、核对、提交,均需提供电子稿和打印稿,由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开展工作,未按时提交相关数据的,不再接受补交,由此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相关单位和人员自行负责。有失职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5.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目标管理考核数据的采集

1.目标管理考核有关数据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101120101231

2.请有关职能处室将基础数据分类整理,将跨学院取得的经费、成果、论文等绩效性数据按《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修订)》(湘农大〔20109号)附件7的办法分解到相关学院,于1220前将数据分发给各学院进行核对;

3.学院与各职能处室核对数据截止时间为1231;机关各部处向学校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目标考核总结的截止时间为20101231

4.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请各单位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书》,逐条说明完成情况,并根据“实施方案”第六条确定自评考核等级,并提交300-500字的总结材料,自评为“优秀单位”及“优质服务”、“改革创新”、“突出绩效”单项先进的单位,需要提交申报优秀的支撑材料,其中“改革创新”单项先进限特色项目立项单位申报。

5.请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事处等处室除按第4点的要求提交各自的总结材料之外,另要求就一级指标汇总情况提交800字左右的综合分析材料。

6.各单位汇总的数据材料连同基础数据材料一并提交。

三、运行经费分配数据的采集

1.为统一数据口径,并与目标管理数据衔接一致,运行经费分配有关数据的统计时点为20101231;教学、实验、实习工作量按2010年春秋两个学期统计;科技管理数据统计区间为20101120101231

2.请相关职能处室将运行经费的数据与目标管理考核的数据一并交给学院核对,并在1231前将有关数据的纸质文档盖上公章与电子文档一并报学校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发展处)。

3.东方科技学院、国际学院的教学科研任务与校本部的任务分开统计。

附件:12010年目标管理考核日程安排表

22010年学院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数据采集表

3.学院运行经费基础数据采集表

4.学院运行经费测算指标解释

附件
 

 

湖南农业大学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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