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4年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 2014/03/14   作者:   点击: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做好2014年目标任务书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目标管理任务书是学校考核各二级单位的主要依据。各二级单位要以学校“十二五”规划、学校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为依据,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书,并交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阅。对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中有意降低目标要求,遗漏职能工作内容等行为,目标管理考核中将适当扣分。 

  二、目标任务书的自拟工作 

  目标任务书的自拟工作需在3月18日前完成。 

  (一)学院目标任务书 

  1.制定依据 

  (1)学校和各学院“十二五”规划; 

  (2)学校2014年度工作要点; 

  (3)2013年度目标任务书。 

  2.制定目标任务书的单位 

  包括学校全部二级学院,含马克思主义学院、东方科技学院和国际学院。 

  3.目标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学院目标管理按本科教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其他任务等六个方面确定目标任务。综合管理包括工作效率、作风建设、财务管理、资源管理、社会管理和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六个方面。 

  4.目标任务书的审查 

  学院目标任务书由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审查。 

  (二)机关目标任务书 

  1.制定依据 

  (1)学校“十二五”规划; 

  (2)机构自身职能及其年度工作总结、计划; 

  (3)《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工作要点》(湘农发〔2014〕7号); 

  2.制订目标任务书的单位 

  各部、处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期刊社等教辅单位,以及挂靠在处级单位管理,但业务关系、财务关系相对独立的副处级单位。 

  3. 目标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目标任务书》应包含学校下达的给各单位的要点任务、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和其他任务等,各项指标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目标任务书的审查 

  机关目标任务书由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审查。 

  三、目标任务书的洽谈 

  目标管理工作小组于3月20日前完成与各学院和机关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衔接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目标任务书的公示 

  目标办汇总各学院和机关单位目标任务书,并于3月21日前统一公示。 

  五、目标任务书的审核与签订 

  将《目标任务书》送分管或者联系的校领导审阅、签字,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形成可供签署的《目标任务书》文本。 

  3月28日前完成《目标任务书》签订工作。 

   

      附件:2013年各单位目标任务书 

   

   

                                                              一四年三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