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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校第二届章程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6 22:08:00
 

关于成立学校

第二届章程委员会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湘农大〔2014〕10号)第三条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周清明等十五位同志组成湖南农业大学第二届章程委员会。

章程委员会由周清明任主任委员,符少辉任副主任委员。

章程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周清明(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

符少辉(湖南农业大学校长)

卢向阳(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主席)

周跃斌(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

刘启定(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覃红燕(中国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书记)

郭时印(湖南农业大学改革发展处处长)

王学军(湖南农业大学校友总会秘书长、董事会秘书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朱诗豪(湖南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

 婷(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主席)

向绪金(大学章程建设顾问)

赵佳荣(语言文字顾问)

陈光伟(法律顾问)

袁康来(学校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六届工代会代表,商学院教授)

杨国顺(学院党政负责人代表,园艺园林学院院长)

章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改革发展处处长郭时印担任。

本届章程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14年6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以上成员如在任期内的岗位发生变动,按《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第四条规定予以替补,并继任其委员身份至当届任期届满。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

                        2014年6月9日

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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