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校第二届章程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
2014/06/09
作者:
来源:
湘农大通〔2014〕35号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湘农大〔2014〕10号)第三条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周清明等十五位同志组成湖南农业大学第二届章程委员会。
章程委员会由周清明任主任委员,符少辉任副主任委员。
章程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周清明(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
符少辉(湖南农业大学校长)
卢向阳(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主席)
周跃斌(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
刘启定(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覃红燕(中国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书记)
郭时印(湖南农业大学改革发展处处长)
王学军(湖南农业大学校友总会秘书长、董事会秘书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朱诗豪(湖南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
曹 婷(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主席)
向绪金(大学章程建设顾问)
赵佳荣(语言文字顾问)
陈光伟(法律顾问)
袁康来(学校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六届工代会代表,商学院教授)
杨国顺(学院党政负责人代表,园艺园林学院院长)
章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改革发展处处长郭时印担任。
本届章程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14年6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以上成员如在任期内的岗位发生变动,按《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第四条规定予以替补,并继任其委员身份至当届任期届满。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