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工作研讨会

时间: 2014/05/22   作者:   来源:
 520下午,学校在文渊馆党委会议室召开学校章程委员会会议,审议《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和《关于修订<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建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章程委员会主任周清明主持,章程委员会副主任符少辉校长出席了会议。 

  受学校章程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改革发展处副处长胡德勇在会上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说明。根据近两年工作运行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对章程委员会和章程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章程委员会委员进行适当调整,对章程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和产生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改革发展处处长、章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时印就《关于修订<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建议》作了说明。因《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的上位法规依据和学校校史、奋斗目标等校情发生了变化,章程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启动《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修订,并就《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的具体工作安排提出了初步意见。 

  周清明书记指出,《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自201211日实施以来,在完善我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方面发挥的有效作用,但由于《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31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32号令)、《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35号令)等上位法规的颁布,校史研究取得了新进展、学校奋斗目标有新的阐述、校徽等也有变化,应及时启动章程修订程序。周清明书记要求尽快将修订后的《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章程》和《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方案递交学校党委会审定,尽快完成《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工作。 

  (改革发展处  王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