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委员会审议《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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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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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改革发展处处长郭时印在会上汇报了《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过程,并根据《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的上位法律依据和学校校史、奋斗目标等校情发生的变化,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初稿)》进行了修订说明。章程委员会各位委员和张立副校长对章程修订初稿中的办学精神、奋斗目标、学术委员会等具体条款提出了修订建议。
符少辉校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完善我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作为学校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应维护其权威性与稳定性,章程的修订工作应谨慎、严肃。章程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章程委员会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再向全校广泛征求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修订工作。宣传部要借此机会抓好农大精神的讨论和凝练。
(改革发展处 王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