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推进大学章程建设

时间: 2017/10/16   作者:   来源:

            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推进大学章程建设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周清明

       (二O一三年月二十日,江西南昌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校是农业部与湖南省共建省属重点高校,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903年的修业学堂。2012年,我校被教育部和科技部列为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进入本科一批招生。

校作为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试点单位,从二〇一〇年上半年启动《章程》制定工作,历经考察调研、文献研究、文本起草、专家咨询、征求意见、教代会审议、党委审定、教育厅核准、发布施行等九个阶段,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湖南省第一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大学章程。我校在章程建设中,十分重视发挥学校党委的四大作用。 

一、优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决策作用

制订一部什么样的《章程》,章程要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是组织制订《章程》必须深刻思考的问题。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领导决策作用:

一是指导思想提出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围绕高校四大职能,完善治理结构,明确师生的权利及其保障机制,体现和保护学校的办学特色、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追求学术本位、学术自由彰显大学精神,促进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校,为学校实施内涵发展,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大学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目标定位要求通过制定《章程》的探索和实践,创造性地回答建设一所什么样的大学和怎样建设这样一所大学的问题——确定学校总体定位和奋斗目标,凝练大学精神,确立治校方略,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勾画出一幅清晰可见战略图景使学校从传统的人治走向现代法治,实现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内容体系《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其中,序言部分概括学校的历史沿革、办学传统、办学宗旨、办学特色、奋斗目标以及制定章程的目的和依据。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学校与举办者、学校功能、组织与结构、教职工、学生与学员、校友、财务与资产、校徽校旗校训校歌校庆日、附则等

   二、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主导统筹作用

如何通过《章程》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实现依法治校,是制定《章程》的核心内容。对此,校党委充分发挥主导统筹作用,协调好学校内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明确要求: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是中国特色的高校领导体制。校党委要求《章程》明确党委的职权职责及其实现途径充分保障党委在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明确校长负责。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要体现在代表权、决策权、建议权和组织实施权等方面。学校党委要求《章程》明确规定校长的职权和学校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体现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又支持和保障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是推行教授治学。“教授治学”要求充分保障教授参与学术事务决策和管理的权力学校党委要求《章程》明确教授治学的权力和实现途径,为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提供制度保障。我们现在《章程》文本明确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同时还规定,处理学术性事务的委员会实行选举制,保证以学术人员为主体,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四是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学校党委要求《章程》教职工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等作出相应规定,给予制度保障;要求《章程》规定,学校和学院实行党务、校务、院务公开制度,校长、院长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处理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协调指导作用

启动制订大学章程时,在全国可供参考章程文本还比较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遇到难点问题,党委及时协调和指导。

一是处理好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是大学章程的必备内容,也比较难表达。我校收集到的《章程》文本,大都回避了这一内容。为此,我校党委要求《章程》制定小组认真研读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把分散在各个法律文本中规定的举办者权利与义务、学校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条款,在《章程》文本中适当集中表达。我们现在的《章程》文本,将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分为两条,各列举了七项;学校的权利与义务分为两条,各列举了九项。表明了学校尊重举办者,依法按章办学、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

二是处理好学校与师生员工的关系。我校党委要求《章程》制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明确师生员工的义务,更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现在的《章程》文本,明确师生员工除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外,教职工还应履行维护学校名誉和利益、尊重和爱护学生、恪尽职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学生和学员还具有遵守法律、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完成规定学业、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义务。明确师生员工除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外,教职工还享有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公平获得发展机会和奖励、获得公正评价、知悉重大事项、民主参与管理、申请救济以及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学生享有合理使用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参加社团活动、获得公正评价、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奖助学金、申诉和诉讼权利。学校还根据章程,起草和修订了《教职工申诉规定》《学生申诉规定》,成立了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委员会,师生员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保障。

三是处理好章程与上位法律规范的关系。《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七条规定,“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做重复规定”。我校党委要求《章程》制定遵循这一要求,除了举办者与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功能、组织机构、决策制度、党政职能等必须重申和明确重大事项外,法律和规章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事项,一般不原文引述。对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则根据现代大学未来发展趋势和学校实际需要,在不违背法律精神和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尝试和探索。

是处理好章程与下位规章制度的关系。我校党委要求《章程》制定小组参照国家法律体系,将校内制度划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三个层次,其中,《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制度,对其下位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涉及的内容,只做原则性规定保证了《章程》文本权威性和简练性,又确保不会出现因某一项基本制度或者具体制度修改,就要先行修订《章程》的尴尬情形。

是处理好章程文本成熟性与前瞻性的关系。《章程》应当维护其严肃性和稳定性。我校党委要求《章程》制定小组对学校通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形成的比较成熟的理论成果与实践成果,在《章程》中明确表述,以固化;对尚在探索之中的一些改革举措,或者在理论上、实践中尚存争议的事项,暂时予以回避。对于大学履行基本职能,保障正常运行的规则和程序等事项则由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予以详尽规定和说明。此外,我校党委为保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专门设立了“章程委员会”,作为负责《章程》实施、解释、修订工作的专门机构,明确了《章程》解释、修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

 贯彻落实章程》,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模范带动作用

制定了《章程》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更艰巨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好《章程》。为此,我校党委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章程》的学习宣传。我们专门制订了《章程》学习宣传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章程》学习宣传活动。党委也多次组织中心组进行学习,学校领导带头作辅导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发表署名文章、接受电视访谈、参加专家座谈。通过学习宣传,使全校师生员工章程的内容有了基本了解对实施章程的重要性有了较深的认识,从而为推动章程实施扫清了思想障碍。

二是抓配套制度的“废、改、立”。我校党委2012年定为制度建设年,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制度的“废、改、立”,逐步构建根本制度功能稳定、基本制度体系完备、具体制度成龙配套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目前,我校这一工作即将全面完成

三是抓《章程》的贯彻执行。制度好,如执行,都是一纸空文。我们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度设计中应该有执行制度的内容。明确执行权及其行使的主体、范围、程序和规则明确监督权及其行使的主体和方式,对违反制度如何处理也要制订专门的条文。对于涉及师生员工权益的制度,要求以人为本设计申诉、救济、仲裁等内容。在制度执行中,我们特别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带头遵守,若有违反,不论其职务高低,都应当一视同仁,严肃处理,以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这里,我讲一个例子。为贯彻执行好《章程》中有关教授治学规定,我们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我们设计了教授治学的操作制度。根据《章程》,我们制订《教授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南农业大学学位委员会章程》等制度,从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职责、产生办法、成员的权力与义务、议事规则、运行机制、违章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教授委员会章程》规定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学院院长不兼任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院长兼任主任委员的学院教授委员会,其副主任委员必须由未担任副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教授担任。学校和学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为教授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在时间安排、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学校和学院教授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教授委员会所需工作经费由教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报,纳入学校或学院的年度财务预算。

,我们设计了教授治学的组织架构我们从学校和学院两级层面建立了三种类别的学术组织,分别是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其中,学校教授委员会是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学校学术委员会是由教授组成的学术审议和学术决策机构。学校学位委员会是评议和审定学校学位工作的决策机构。学院教授委员会是学院学术决策机构和学院改革、建设、发展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与学校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三个类别的机构相对应。

,我们设计了教授治学的机制保障。第一,实施联系校领导负责制。学校要求联系学院的学校领导,应当关注和督促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第二,实施考核制。学校将学院完善治理结构、推行教授治学、贯彻执行《教授委员会章程》的情况,纳入工作评估和考核的内容。第三,实施质询制。对于学院院长严重违反本章程,有意规避或者干预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术决策的行为,学院教授委员会3名及以上委员联名,并经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同意,可以向院长书面提出质询。院长对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联名提出的质询,应当在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上负责地作出回答。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听取院长回答质询,应当邀请联系本学院的学校领导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第四,实施查处制。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重违反《教授委员会章程》,有意规避或者干预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术决策的行为,可以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或举报。学校纪委、监察处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并向投诉或举报人书面反馈查处情况。

,我们构建教授治学的条件保障。学校要求学校和学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为教授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在时间安排、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学校和学院教授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学校教授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改革发展处,办公室主任由改革发展处处长兼任。学院教授委员会设办公室主任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教授委员会所需工作经费由教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报,纳入学校或学院的年度财务预算。

大学章程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既需要各方面乃至政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也需要不断研究和推进虽然我校在大学章程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兄弟院校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