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学术〔2015〕1号)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14)》经学校第13届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第2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今年各项学术工作。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4)
2014年,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依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学术评价与审议、重大事项咨询、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整合学术组织、健全制度体系为抓手,统筹学术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推进教授治学、鼓励学术创新、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的主要工作
(一)学术评价与审议
1、学科建设。审议了学科建设改革方案,并就各学院、各学科如何凝练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培养科研人才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了建议和意见,15个学科通过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其中2个学科被评为“优秀”;新增2个专业学位类别。评审并获立项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5项,获批资金850万元。
2、师资队伍建设。评审并推荐了国务院第七届学科评议组专家推荐人选,其中3人被选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评审或推荐了 “1515计划”、“百人计划”、“神农学者”和“芙蓉学者”等一批高层次学术人才。
3、人才培养。审议了《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实施办法》、《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意见》和《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意见》等规章制度。评审并获立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10项、培养创新基地2个、创新基金项目42个。评审并获立项国家级拔尖创新型和复合应用型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教育计划试点项目8个,立项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4部、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8部。评定了2014年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4项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22项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14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项目。评定了4个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1个获得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定了校内硕博学位论文,其中4篇博士论文、10篇硕士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4、科学研究。审议出台了《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和《科技奖励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评定了校青年基金项目、校内科学技术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并推荐了一批省级科技奖励项目,其中获得湖南省光召科技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2项。评审并推荐了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全年立项科研项目554项,其中主持国家级项目54项,到位经费1.89亿元。
5、创新平台。评审并推荐了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南方粮油作物协同创新中心被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定了2个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审议了2014年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新增2个省级平台、3个厅级平台,并建立了2个联合实验室。
(二)学术和重大事项咨询
1、教育教学改革事项。对《湖南农业大学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费政策及奖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出台进行了咨询。
2、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2014年修订版)》、《湖南农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湖南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湖南农业大学重大事项决策咨询论证与听证规定》等规章制度出台进行了咨询。
3、全面深化改革事项。对《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农业大学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和《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实施学院分类管理改革的意见》等提出了咨询意见。
(三)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1、积极向学校建言献策,强化学术文化氛围建设,开展了“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学风建设”等主题教育活动,在校园网设立了“学风建设专栏”;评定了学风建设课题校级立项15 项,并推荐6项获省级立项。
2、加强了对抄袭、剽窃、学术造假等学术失范行为的监控;提议学校成立了学风与学术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实行辅导员学风督查制度,并制定了监考教师选聘规定,考试过程中全面开启视频监控,增强监考教师的责任感,整顿和规范学生考风,严肃了考风考纪。
(四)组织和制度建设
1、整合了学术组织机构和职能。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精神,在反复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湘农大〔2014〕6号),全面整合了学校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明确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议(决策)、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决等职权。
2、追溯和查证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发展历程。经查学校校史、年鉴和历届学术委员会调整的发文等史料,学校学术委员会自1956年成立,目前共历经了13届,具体名单已通过校园网公布。
3、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校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分为校院两级,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人才培养委员会、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11月6日,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55名;1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通过了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人才培养委员会、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及组成人员人选,同意聘请熊兴耀、朱翠英为校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具有学术水平高、代表性强和专任教授为主体等特点。57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含特邀委员)涵盖了20个一级学科,20个学院,体现了学科和学院的代表性;专任教授30名,学院领导17名,学校和职能部门领导10名,并有青年教师6名,且三个专门委员会专任教授的比例也高于1/2,充分体现了专任教授为主体。
(五)学院学术委员会
1、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决策机构,在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各级各类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科学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评奖等方面做了扎实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改革、建设、发展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为学院制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促进了学院内涵发展。
3、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各学院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湘农大〔2014〕2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通知》(湘农大通〔2014〕60号)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颁布之后,在整合了学校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基础上,根据新机制、新方式组建起来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组织架构上纵向分为校院两级,横向又有全会和专门委员会,新的《学术委员会章程》虽然就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议事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如何让各级各类学术组织协同、高效运行,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
2、学术委员会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并对学校其他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决策机构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从目前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发挥的职能来看,主要集中在学术项目和成果的评审以及各类事项的咨询,对学术标准的审定、学术人才的评议以及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职能发挥不够。
3、学术委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57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含特邀委员)、179名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都是各个领域的权威专家,代表了学校最高学术水平,也都十分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但面对教授治学的新形势,适应最高学术机构统筹学术事务的新要求,委员们的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5年的工作要点
1、健全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抓好《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厘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边界,让各级各类学术委员会依章运行、按章履职;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提高学术委员会工作效率,保证校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出台《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2、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职能。审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及细则等;审议学科建设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课程建设及专业动态调整方案等综合改革方案,以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评定学校教学、科研项目计划和课题,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及对外推荐结果;评议学校2015年高层次人才、新聘导师遴选、团队资助项目和进人计划等;为学校“十二五”规划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等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
3、加强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实施“修业大学堂”计划,学术委员会每位委员在任期内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一堂学术讲座,通过率先垂范,引领学校教风学风发展;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进一步强化学术活动管理,严明学术纪律,净化学术空气,优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鼓励学术创新,营造优良校风;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4、加强学术委员履职能力建设。举办教授治学研讨班,将委员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发展目标上来,使委员们都站在学校学术事业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职能力。搭建学术委员会交流平台,在校园网设立学术委员会信息专栏,设立专门邮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积极拓展委员的履职渠道,不断丰富委员的履职形式,着力提升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为学术委员会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和优质服务。
附件:2015年学术委员会工作安排计划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印发
附件:
2015年学术委员会工作安排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时间 | 备注 |
1 | 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审定 | 改发处 | 上半年 | 主任会议 |
2 | “修业大学堂”实施方案的审定 | 改发处 | 上半年 | 主任会议 |
3 | 教授治学研讨会的审定 | 改发处 | 上半年 | 主任会议 |
4 | 学校全面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咨询 | 改发处 | 上半年 | 主任会议 |
5 | 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审定 | 改发处 | 下半年 | 全体会议 |
6 | 学科建设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全体会议 |
7 | 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的审议 | 人事处 | 上半年 | 全体会议 |
8 | 进一步深化绩效工资改革的咨询 | 人事处 | 下半年 | 全体会议 |
9 |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的审定 | 研究生院 | 下半年 | 全体会议 |
10 | “十三五”学校发展规划的审议 | 改发处 | 下半年 | 全体会议 |
11 | 学位点合格评估方案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2 |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的审议 | 科技处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3 | 科创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审议 | 科技处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4 | 新聘导师遴选的评议 | 研究生院 | 下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5 | “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审议 | 人事处 | 下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6 | “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下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7 | “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审议 | 科技处 | 下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8 | 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19 | 高层次人才考核及人才项目的评审 | 人事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20 |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评定及对外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时间 | 备注 |
21 | “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与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22 | 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的评审与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23 | 重点研究领域及优先发展主题的遴选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24 | 重点科研培育项目的立项评审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25 | 科创平台及基地的评审与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 委员会 |
26 | 本科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审议 | 教务处 | 上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27 | 课程建设及专业动态调整方案的审议 | 教务处 | 上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28 | 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29 |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30 | “十三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下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31 | “十三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的审议 | 教务处 | 下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32 | 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立项的评审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33 | 教改项目和课题的评定及对外推荐的评审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34 | 教学成果奖的评定及对外推荐的评审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35 |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审议 | 改发处 | 上半年 | 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 |
36 | 学风建设事项的审议 | 秘书处 | 全年 | 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 |
37 | 学术争议纠纷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仲裁 | 秘书处 | 适时 | 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