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休假怎样才能落地

时间: 2012/06/11   作者:   来源:

  没有大学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不切实推行学术自治、教授治学,学术休假也难有生长的土壤。

  近日,吉林大学宣布将探索建设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学术休假制度,使得学术休假这一概念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其实,学术休假对于我国的大学教师来说并不新鲜。《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学术休假制度。教育部今年4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也提到要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在这之前,国内很多大学早已采取柔性引进的办法,引进海外正在进行学术休假的学者来校工作。换句话说,我国大学教师虽然自己没有享受过学术休假,但却实实在在地知道这一制度,并清楚其价值。

  然而,吉林大学的学术休假制度,还是引起了众多争议。其中,主要质疑如下:为何只有20名教授享有学术休假?学术休假会不会成为学术度假学术福利?经过短暂的学术休假,真能缓解教授的职业倦怠感、激发他们的学术创造力吗?

  直面这些争议,有助于统一对学术休假制度的认识,并进而完善这一制度,避免实施中的走调变形。

  国外大学的学术休假(Sabbatical Leave),是所有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制度之所以运作成功,另有三项制度作为支撑:一是终身教授制度,二是年薪制,三是学术共同体。国外许多大学目前都实行终身教授制度,不少学校副教授以上的职位,就是终身教职。获聘终身教职之后,学校不得随意解聘。这是一项保障学术自由的制度,可保障教师的教学、学术研究不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干扰。

  与终身教授制度对应,学校给教师的薪资为年薪。大学教师普遍没有生计之忧,他们会面临一定的考核,但不需要拿着论文、课题、经费去兑现工资待遇,而是会按约定获得年薪。很多人曾担心这样的制度会制造懒汉,但实践的结果却是,这项制度让大学教师有充分的自主空间,同时仍然能获得较高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

  要达到上述结果,学术共同体功不可没。大学对教师实行同行评价和学术共同体管理,教师不是受任务驱动去作研究,而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去追求学术理想。即便没有严厉的考核,他们仍会把不投入教学和研究视为没面子的事。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2673版 作者: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