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处职工出勤考核制度

时间: 2010/12/20   作者:   点击:

  为强化教职工工作纪律,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教职工请销假与出勤考核暂行规定》。 

  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凡因事、病、婚、丧、探亲、生育等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工作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公外出(出差),不能在其工作部门按时上班者,必须执行报批制度。 

  三、严格执行销假制度。职工请假期满后,应按时上班,按照要求办理销假手续。 

  四、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主要包括考查职工本职工作出勤情况,参加各级组织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出勤情况,以及未办理正当的请假手续外出情况。各单位应及时对职工按时上班、出差、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上报。 

  五、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