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院目标管理特色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1/05/05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修订)》(湘农大201120)的规定,各学院可申报一个特色项目作为加分项目。现将申报特色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特色项目主要是指学院的办学特色与育人特色,即在教育教学、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工作过程中长期坚持、积淀形成的独特的个性风貌和风格。
   二、特色项目必须有理念、有设计、有计划、有实施,长期坚持,效果明显,获得广泛认同。项目时间一般为二年至四年。学校不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由各单位进行规划和建设。 

  三、各学院申报并经学校评审确定的办学特色项目,立项当年给予5分加分;实施完成后由学校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给予加分(单项加分合计不超过30分)。验收未通过的扣减立项时已经给予的加分。“特色项目”计分权重为0.3 

  四、每个学院只能申报一个特色项目。凡已在目标管理特色项目立项但尚未完成验收的学院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五、请申报学院按要求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目标管理特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如有必要,可附简要论证材料(A4页面)。申报表请加盖公章,在515日前交改革发展处办公室(电子稿请通过办公系统同时提交)。学校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特此通知。 

 

    

 

   改 革 发 展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