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期提交“十二五”专项(学院)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表格的通知

时间: 2013/09/03   作者: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湘农大通[2013]47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于6-9月对“十二五”专项(学院)规划的进展、效果、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自评,并完成“十二五”专项(学院)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相关表格(其中,职能部门完成《“十二五”专项规划定量指标评估表》和《“十二五”规划定性指标中期评估表》,学院完成《学院“十二五”规划重点指标中期评估表》)。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完成专项(学院)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表格,并于910日下班前提交给我办。中期评估报告请依据湘农大通[2013]47号文件附件1所列大纲组织编制。10月中旬,我办将组织规划评估专家小组对各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核实评分,全面评估我校“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