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后续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10/22
作者:
来源:
各学院、规划办各成员单位:
10月8日-10月12日,由学校领导亲自主持,我办组织完成了各专项规划、各学院规划的中期评估的现场考核。为完成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规划办的后续工作。规划办将对考核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撰写学校“十二五”规划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在规划办成员单位会议审核、公示的基础上,上报学校党委审定;对“十二五”规划重要指标和任务的修订意见,在规划办各成员单位审议的基础上,上报学校党委审定。对专项规划、各学院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经各单位修订定稿后进行汇编。
2.学院的后续工作。各学院根据考核组反馈的意见,对本院“十二五”规划重要任务与指标认为确需调整的,以及对公示数据有异议的,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加盖学院公章后10月30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我办(行政楼217改革发展处办公室);另请各学院同时将学院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定稿(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办。
3.规划办成员单位后续工作。各成员单位对学校“十二五”规划重要任务与指标认为确需调整的,加盖单位公章后10月30日(星期三)下班前通过学校办公系统报送我办(行政楼217改革发展处办公室);另请相关单位同时将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定稿(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办。
联系电话:84673720;63179(曹老师)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