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4年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做好2014年目标任务书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目标管理任务书是学校考核各二级单位的主要依据。各二级单位要以学校“十二五”规划、学校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为依据,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书,并交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阅。对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中有意降低目标要求,遗漏职能工作内容等行为,目标管理考核中将适当扣分。
二、目标任务书的自拟工作
目标任务书的自拟工作需在3月18日前完成。
(一)学院目标任务书
1.制定依据
(1)学校和各学院“十二五”规划;
(2)学校2014年度工作要点;
(3)2013年度目标任务书。
2.制定目标任务书的单位
包括学校全部二级学院,含马克思主义学院、东方科技学院和国际学院。
3.目标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学院目标管理按本科教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其他任务等六个方面确定目标任务。综合管理包括工作效率、作风建设、财务管理、资源管理、社会管理和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六个方面。
4.目标任务书的审查
学院目标任务书由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审查。
(二)机关目标任务书
1.制定依据
(1)学校“十二五”规划;
(2)机构自身职能及其年度工作总结、计划;
(3)《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工作要点》(湘农发〔2014〕7号);
2.制订目标任务书的单位
各部、处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期刊社等教辅单位,以及挂靠在处级单位管理,但业务关系、财务关系相对独立的副处级单位。
3. 目标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目标任务书》应包含学校下达的给各单位的要点任务、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和其他任务等,各项指标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目标任务书的审查
机关目标任务书由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审查。
三、目标任务书的洽谈
目标管理工作小组于3月20日前完成与各学院和机关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衔接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目标任务书的公示
目标办汇总各学院和机关单位目标任务书,并于3月21日前统一公示。
五、目标任务书的审核与签订
将《目标任务书》送分管或者联系的校领导审阅、签字,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形成可供签署的《目标任务书》文本。
3月28日前完成《目标任务书》签订工作。
附件:2013年各单位目标任务书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