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呈报湖南省教育厅进入举办者核准程序

时间: 2011/06/10   作者:   来源:

学校章程呈报湖南省教育厅进入举办者核准程序

 

六月七日下午,《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完成了制定工作的全部校内程序,由校长办公室和改革发展处专人送呈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正式进入举办者核准程序。

制定大学章程,依照章程管理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明确要求,是依法治校、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我校作为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完善治理结构,建立适应地方院校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学校,于二启动《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经过考察调研、文献研究、文本起草、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草案)于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经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年六月二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按照教育部即将发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章程完成校内制定工作程序后,呈报举办者核准后生效,并向社会和校内公布。

“你们的章程制定工作很扎实,是试点院校中第一个递交章程送审文本的”,省教育厅办公室领导在接过我校章程和说明材料的时候如是说。他还表示,及早呈送厅领导批示,依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章程核准工作。

 

(朱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