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核准我校章程

时间: 2011/11/03   作者:   来源:
  十月二十八日,湖南省教育厅发文,核准了《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至此,我校《章程》已经完成了制定工作的全部法定程序,成为湖南省首个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大学章程。
  我校作为湖南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学校,于二年正式启动《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经过考察调研、文献研究、文本起草、专家咨询、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章程(草案)》于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六月二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呈报省教育厅核准。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我校《章程》制定工作。把我校《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学校,对我校《章程》制定工作给予了具体的指导,提供了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专家咨询会”、湖南省“高等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强章程建设试点研讨会”等学习机会,并对我校《章程》文本多次进行审阅、会商。收到我校《章程》呈报稿后,组织相关专家和厅内处室审阅文本,字斟句酌,提出修改建议。教育厅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两次来我校调研,进行现场指导和交流。根据教育厅的反馈意见,学校《章程》对文本进行两次补充修改,使我校的章程进一步走向成熟和规范。
  依法制订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校《章程》获得省教育厅核准,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