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专项改革工作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改革发展处处长郭时印就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专项改革的指导思想、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阶段与目标、组织实施、配套措施和政策、日程安排等方面做了汇报。《方案》初步确定,以修订《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整合学术管理组织、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实施学院分类管理和考核、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院特色化发展,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实施细则,依法落实和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学校内部治理能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全面建成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符少辉校长就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专项改革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充分调研。征求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专家的意见,听取学院、师生的建议,优化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准确把握专项改革的现实依据,将现实基础与改革发展相融合;第二,要协调配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虽成立了12个专项改革工作组,但各专项改革工作组的改革工作又有相互的内在联系,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和协同配合,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协调地推进;第三,要明确目的。改革目的就是要对我校今后的发展起促进和指导作用,不能为改革而改革,要通过专项改革促进学院特色化发展,提升学校内涵质量。
周清明书记在总结中肯定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专项改革工作组前期所做的工作,并要求工作组根据研讨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尽快提交学校党委审定。周清明书记希望专项工作组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与其他工作组的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治权利、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运行规则和程序,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扎实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专项改革。
(改革发展处 王京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