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研究《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

时间: 2014/04/25   作者:   点击:

  421日下午,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在图书馆124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周清明主持学习。全体校领导、督导、校长助理,党群部门负责人,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改革发展处、计财处、继续教育处负责人参加学习。 

  首先,改革发展处处长郭时印作《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习汇报。郭时印讲解了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阐述了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主要内容,说明了《规程》体现的几个亮点:首次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定位;首次明确必须以学术人员为主体;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特邀委员;强化了学术委员会的职权;明确了学术委员会运行规则;学术委员会工作实行年报告制度。郭时印还从组织架构、机构职能、人员组成、议事规则和复议制度等方面介绍了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兄弟院校教授治校的有关经验、对我校实施教授治学的基本情况作了全面总结,并就如何加强我校学术组织建设,推进教授治学提出了建议。 

  学习会上,校领导从教育部《规程》颁布的意义、落实《规程》的重要性、加强教授治学、理顺各类委员会关系和职责、贯彻落实《规程》的建议等方面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周清明在总结时指出,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教授治学,从校级和学院两个层面建立了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三种类别的学术组织,在完善学术组织架构、拓宽教授治学途径,构建教授治学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机制保障、条件保障,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学校管理中的作用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得到了教育部的高度肯定,但我校教授治学的学术组织存在多头管理、体制机制不畅、人员交叉重复、功能有待整合等问题。我们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规程》贯彻落实工作,秘书处设在改革发展处,认真贯彻落实《规程》精神;要按《规程》要求,切实做好几类委员会的整合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抓好学术管理组织改革,务必在落实教授治学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郭时印  曾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