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年度报告(2015)》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15)》经学校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今年各项学术工作。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5年)
2015年,湖南农业大学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依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湘农大〔2014〕26号),以学术评价与审议、重大事项咨询、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为重点,以健全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提升履职能力为抓手,统筹学术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推进教授治学、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年的主要工作
(一)学术评价与审议
1、人才培养。审定了《湖南农业大学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科研成果建议标准》、《湖南农业大学2015版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湖南农业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方案》。审议了农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等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改革方案和10个校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验收材料。评定了校级教改课题219项,推荐了23个项目参评省级教改课题,22项获得立项。评定了湖南农业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45项,其中一等奖17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12项,东方科技学院一等奖1项,成人教育项目一等奖1项,推荐了17项成果参评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2、师资队伍建设。评审了2015年第一批、第二批引进人才,推荐了芙蓉学者、百人计划、神农学者、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人才项目,参与了神农学者、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工作、职称评审工作和各学院2015年进人计划的拟定工作。审议了《湖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湖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等文件。
3、科学研究。评定了校青年基金项目、第二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并推荐了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和第三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并推荐了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立项的科研课题。审议了《国家杰青培育基金实施方案》、《科技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学术和重大事项咨询
1、全面深化改革事项。对《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农业大学学科建设改革方案》、《湖南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湖南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改革制度进行了审议和咨询。
2、“十三五”发展重大事项。对《湖南农业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咨询,参与讨论学校“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研究领域及优先主题咨询,并就学科如何凝练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培养科研人才等方面展开咨询建议。
(三)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1、举办“修业大学堂”。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修业大学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大[2015]13号)》精神,与学工部共同举办“修业大学堂”。“修业大学堂”以校学术委员会为主体开展专题讲座,旨在弘扬学校的学术精神,传播学术文化。主讲者既可结合个人的成长经历、治学经验、做人处世,传经授道;也可针对自身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前沿问题,授业解惑。校学术委员会每位委员在任期内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讲座。“修业大学堂”一般由校领导和校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主持,以“半月讲”的形式开展,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2015年“修业大学堂”已成功举办12期,官春云、肖良涛、周清明等12位校学术委员先后为全校师生登台授课。
2、裁决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严惩学术不端行为。2015年第十三届学术委员召开学术不端行为裁决会议2次,对2起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认定。
(四)健全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
1、编制2015年工作计划。经学校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第2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确定了2015年学术委员会37项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的内容、牵头单位、完成时间进行了具体安排。
2、出台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为了确保学校学术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湘农学术〔2015〕2号),明确学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会议讨论表决制,会议包括全体委员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秘书处会议。会议组织归口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统一协调。根据议题事项的业务性质,归口相应的秘书处成员单位负责。
3、规范学术委员会发文管理。经学校《关于启用“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印章的通知》(湘农大办[2015]6号)批准,启用了“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印章”,实行秘书处办公室拟稿,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审核、学术委员会主任审签的公文管理程序,2015年共发文4件。
4、调整学术委员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因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4月30日经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和人才培养委员会主任进行了调整:由曾福生副校长担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主任;由易自力副校长担任人才培养委员会主任。
5、落实学术委员会旁听制度。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经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7月23日召开的校学术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审定《湖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时,首次设立教师代表旁听席,面向各学院征集了一线教师旁听代表5名,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推进教授治学决策过程的公正公开做出了积极探索。
6、搭建学术委员会交流平台。学校建立了校学术委员会网站,并在校园网主页和改革发展处网站内设立专门链接。网站设有委员会概况(委员会简介,组织架构、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省内法律法规、校内规章制度)、学术活动、他山之石、委员风采、修业大学堂、决策资讯、联系我们等栏目。网站建设力求紧跟学术委员会工作动态,密切关注教授治学发展热点,全面反映我校教授治学工作进程,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教授治学的重要平台、师生员工了解教授治学的重要窗口。此外,还通过《决策参考》(2015年共编发4期),为拓宽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视野,推进教授治学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五)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5年,20个学院学术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学院党政班子和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健全、人员稳定、保障到位,严格按章程履职,积极开展工作。
1、充分发挥学术决策职能,在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各级各类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题立项、成果评奖等方面做了扎实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积极发挥决策咨询作用,为学院制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促进了学院内涵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术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是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履职的基本依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是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运行的议事规则,在2015年的工作中存在邀请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代替专门委员会履职,职能部门负责人代替专门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等不符合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现象,部分职能部门或学院对学术委员会的职权了解不全面,事无巨细均要求有学术委员会意见,同时又缺乏必要的统筹兼顾等等,如何让校院两级学术组织协同、高效运行,还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
2、学术委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组建以来,率先垂范治学,严格按章履职,教授治学的重要作用得到认同,学术权威的重要地位得到彰显。57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含特邀委员)、179名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都是各个领域的权威专家,代表了学校最高学术水平,也都十分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但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适应统筹决策学术事务的新要求,委员们的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6年的工作要点
1、贯彻落实学术委员会规章制度。抓好《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厘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边界,让各级各类学术委员会依章运行、按章履职;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提高学术委员会工作效率,保证校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职能。审定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质量标准、学科动态调整方案、学位点授权审核、学科推荐、学位点合格评估结果认定;审议新专业申报和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评定学校教学、科研项目计划和课题,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及对外推荐结果;遴选和推荐国家和湖南省等各类人才项目和荣誉项目,参与2016年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工作;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十三五”专项规划、学院规划的编制等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进一步严明学术纪律,优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3、不断加强学术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修业大学堂”活动,通过学术委员率先垂范,引领学校教风学风进一步好转;继续建好学术委员会网站,编发《决策参考》,积极拓展委员的履职渠道,不断丰富委员的履职形式,着力提升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为学术委员会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和优质服务;举办教授治学研讨班,将委员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发展目标上来,使委员们都站在学校学术事业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职能力;通过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探讨教授治学的先进理念,借鉴学术委员会运行的先进经验,切实提升秘书处办公室的服务和保障能力。
附件:2016年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印发
附件:
2016年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时间 |
备注 |
1 |
开展“修业大学堂”活动 |
改发处 |
全年 |
主任会议 |
2 |
组织教授治学研讨会 |
改发处 |
上半年 |
主任会议 |
3 |
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审定 |
改发处 |
下半年 |
全体会议 |
4 |
“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审议 |
人事处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5 |
高层次人才考核及人才项目的评审 |
人事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6 |
“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7 |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案审议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8 |
学位点领衔人、学科带头人选聘及考核办法 |
研究生院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9 |
学位点合格评估自评结果的审定 |
研究生院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0 |
“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审议 |
科技处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1 |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评定及对外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2 |
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的评审与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3 |
重点研究领域及优先发展主题的遴选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4 |
重点科研培育项目的立项评审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5 |
科创平台及基地的评审与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6 |
“十三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的审议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17 |
“十三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的审议 |
教务处 |
上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18 |
课程建设标准的审议 |
教务处 |
上半年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19 |
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立项的评审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20 |
新专业申报评审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21 |
教改项目和课题的评定及对外推荐的评审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22 |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审议 |
改发处 |
上半年 |
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 |
23 |
学术争议纠纷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仲裁 |
秘书处 |
适时 |
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