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学术〔2016〕2号)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16)》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年度报告(2016)》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16)》经学校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七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2017年各项学术工作。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6年)
2016年,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依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人才培养与人才评价、学科建设与学术评价、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为重点,以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履职能力为抓手,统筹学术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推进教授治学、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人才培养与人才评价
1、人才培养。开展了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规划咨询审议工作,对《湖南农业大学“十三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湖南农业大学“十三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进行了咨询审议。进行了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评审与推荐工作,12个专业评审为湖南农业大学“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选了农林经济管理、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参加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选并获得立项。完成了2016年教改课题评审,共评出校级教改项目80项,推荐36个项目参评省级教改课题评审,34个项目获得立项,同时对2014年立项的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了检查,8个项目中期检查合格,2个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参与了2016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评审工作,共评出一等奖14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4名。
2、人才评价。开展了规划咨询与制度审定工作,对《湖南农业大学“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进行了咨询审议,参与了《湖南农业大学“拔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湖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等文件的审定和各学院进人计划的拟定以及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参与了各级各类教师荣誉遴选工作,推荐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推荐表彰了校级“优秀教师”10人,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参与人才引进论证工作,引进了“神农学者”讲座教授5人,第三层次人才13人。参与了人才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先后推荐34人次参评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百人计划”、省青年骨干教师等,遴选了学校“拔尖人才”计划第一层次人才2人、第二层次人才5人,第三批“1515”人才培养计划学术带头人5人、学术骨干人才21人。参与了人才项目考核工作,开展了“百人计划”学者聘期考核、首批“1515”人才团队第二年度考核、“神农学者”讲座教授聘期考核等。
(二)学科建设与学术评价
1、学科建设。对《湖南农业大学“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进行了咨询审议。审定了《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领衔人选聘与考核办法》、《湖南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选聘和考核办法(试行)》、《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一级期刊目录》以及2016年学位点动态调整方案。参与了新一届学科带头人和学位点(专业学位领域)领衔人选聘评审,评出24个学科带头人和157个学位点领衔人。
2、学术评价。对《湖南农业大学“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进行了咨询审议。开展了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推荐工作,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湖南省科学技术奖18项、湖南省第十届光召科技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6项,评审出校级科学技术奖19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9项。完成了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和学校青年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推荐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14项、青年项目16项、一般项目42项,评审出学校青年基金项目61项(其中,自然科学项目41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0项)。开展了省级科创平台的评审推荐工作,全年申报部省级科技平台8个,其中水稻油菜抗病育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猪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科技厅批复。完成了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年度检查工作,作为重要的协同单位参与的“武陵山片区减贫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通过了国家民委的认定。目前,我校作为主持或主要协同参与单位被认定的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已达到5个。进一步开展了协同创新机制探索,“南方粮油作物协同创新中心”探索了“博士协议培养”、“团队+导师”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启动了动物生产类卓越农林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了12个万亩以上的大面积示范基地,选派了青年管理人员和教师到中心基地所在乡镇挂职科技副乡镇长。开展了第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中期检查工作,并对第二批校级培育中心进行了认定。
(三)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1、开展“修业大学堂”活动。“修业大学堂”是学校在全面建成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进程中,实施教授治学的新探索,推进立德树人的新载体,加强学风建设的新平台,截止到2016年年底共举办了27期,已有近50%的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了专题讲座。目前秘书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在对讲座视频资料整理的基础上,正在着手对每期讲稿的内容进行校对,并将以年度为单位将各位委员的讲稿汇编成册。
2、制定《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为了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教育部令第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在广泛调研国内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历时半年,数易其稿,经过文稿起草、秘书处研讨、学术委员会审议、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定等阶段,于11月22日出台了《湖南农业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2016]39号),《办法》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构建集教育、预防、监督与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贯彻依法预防、依法处理的精神,突出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查处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裁决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严惩学术不端行为。2016年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召开学术不端行为裁决会议4次,对2起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认定。
(四)学术委员会建设管理
1、科学谋划,全面总结。年初,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单位提议,经学校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第4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确定了2016年学术委员会23项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的内容、牵头单位、完成时间进行了具体安排。年末,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任务撰写了工作总结,并由秘书处办公室进行了汇总。
2、按章运行,有序运转。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2016年学术委员会共召开全会3次,分别审议了学科建设和学位点调整相关制度、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学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召开学术评价委员会、人才培养委员会、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和主任会议等专门会议多次,充分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全会、专门委员会和主任会议等不同组织形式在统筹学术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搭建平台,主动服务。为加强委员的沟通交流,拓宽委员的视野,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建立了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微信群,对“教授治学”网站及时进行了维护与更新,编发了4期《决策参考》,为推进教授治学及时提供了政策参考服务。同时,为了增强委员的履职能力,邀请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舒刚波同志就如何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作了专题报告。
(五)学院学术委员会
20个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健全、人员稳定、保障到位,严格按章程履职,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学术决策职能。在学院的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课题立项,成果评奖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发挥决策咨询作用。为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重要改革措施出台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促进了学院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16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教党函[2016]24号),要求高校进一步落实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同时又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要求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并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这些文件和规章的出台对于规范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制,推动学校学风建设、优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近年来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的学术风气有所抬头的不良倾向,需要进一步加强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2、委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组建以来,教授治学的重要作用得到积极发挥,学术权威的重要地位得到充分彰显,委员们参与治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总体来看,57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含特邀委员)、179名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都是学校各个领域的权威专家,有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履职能力,也都十分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但面临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面对统筹决策学术事务的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的履职能力建设。
三、2017年工作要点
1、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职能。审定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质量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遴选公共选修课程;评定学校教学、科研项目和课题,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及对外推荐结果;遴选和推荐各类人才项目和荣誉项目,参与2017年进人计划拟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工作;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优势学科建设方案论证;为学校改革、建设、发展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开展《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情况督查,确保教授治学相关制度的落实,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
2、大力加强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学术委员会委员要率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优化学术环境,鼓励学术创新,营造优良校风。要加强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湖南农业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两个规章制度的学习,从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加强科学研究过程管理、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教育与预防体系,进一步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3、不断加强学术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继续以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为主体开展“修业大学堂”系列学术讲座活动,通过率先垂范,展现委员们在教书治学尤其是治学风方面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引领学校教风学风进一步好转。继续建设和维护好学术委员会网站和微信平台,编发《决策参考》,积极拓展委员的履职渠道,为学术委员会的高效运行提供优质服务。继续举办教授治学交流研讨班,切实提高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职能力。通过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探讨教授治学的先进理念,借鉴学术委员会运行的先进经验,切实提升秘书处办公室的服务和保障能力。
附件:2017年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时间 | 备注 |
1 | 开展“修业大学堂”活动 | 改发处 | 全年 | 主任会议 |
2 | 组织教授治学交流研讨会 | 改发处 | 全年 | 主任会议 |
3 | 审定2017年度工作报告 | 改发处 | 下半年 | 全体会议 |
4 | 开展《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情况督查 | 改发处 | 上半年 | 主任会议 |
5 | 办好“教授治学”网站、微信群,《决策参考》,为推进教授治学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 改发处 | 全年 | 主任会议 |
6 | 人才项目的评审及高层次人才考核 | 人事处 | 全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7 | 2017年度进人计划的拟定 | 人事处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8 | 各类教师荣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 人事处 | 全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9 | 硕博士指导教师选聘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0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方案论证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1 | 优势学科建设方案论证 | 研究生院 | 上半年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2 | 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论证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3 |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评定及对外推荐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4 | 各级协同创新中心和创新平台的认定、推荐工作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5 | 审定《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平台整合集成方案》、《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平台考核实施细则》、《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中心建设方案》等制度 | 科技处 | 适时 | 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
16 | 教改项目和课题的评定及对外推荐的评审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17 | 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质量标准评审与认定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18 |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选修课遴选 | 教务处 | 适时 | 人才培养委员会 |
19 | 学术争议纠纷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仲裁 | 秘书处 | 适时 | 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