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
(人才培养委员会会议)
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10教北513)
主 持 人:邹冬生
出席人(20人):(以姓氏笔划为序,下同)
王晓清 兰 勇 卢向阳 匡远配 孙志良 余兴龙
张海清 沈 岳 邹应斌 陈 斌 陈信波 周文新
周先进 岳好平 罗 琳 钟晓红 符少辉 曾亚平
廖晓兰 谭兴和
请 假(9人):
尹建强 王 健 刘仲华 朱翠英 吴明亮 易自力
周冀衡 贺林波 屠乃美
列席人:邬玉香 杨海君 贺建华
记录人:毛友纯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授予中科研成果基本要求建议的汇报。经研究,会议做出如下决定:
一、我校三个层次学科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如下:
(一)优势学科层次(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畜牧学、生物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
1. 授予博士学位,要求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
(1)发表1篇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或SSCI收录的论文;
(2)发表2篇SCI或SSCI收录的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含SCI、SSCI、EI源刊论文、CSSCI、CSCD)上发表 3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2. 授予硕士学位,要求在SCI、SSCI、EI源刊论文、CSSCI、CSCD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重点学科层次(草学、兽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水产、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 :
1. 授予博士学位,要求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
(1)发表1篇SCI或SSCI收录的论文;
(2)发表2篇EI收录的源刊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含EI源刊论文、CSSCI、CSCD)上发表 3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2. 授予硕士学位,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培育学科层次(风景园林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
授予硕士学位,要求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学科要求发表2篇学术论文)。
各层次学科学位授予的科研成果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要求。学校提倡和鼓励各学科学位点制定高于学校标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二、所有研究生用于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的论文应以湖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不包括增刊论文、会议论文、在线论文和扩展版论文。博士生发表影响因子高于10的学术论文,作为共同第一作者实际排名第二可予认可;硕士生发表的论文,影响因子高于6排名前两位可予认可,影响因子高于9排名前三位可予认可。
三、学位申请者获得的各类科技奖励、发明专利、推广品种、出版的著作,不能代替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条件。
四、E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可视为1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论文。
五、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的学术论文和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可视同为CSSCI论文。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