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学科评估:十个问题和十点建议

时间: 2016/11/07   作者:   来源:

今年四月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邀请全国学位授予单位参加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随之,各个高校展开了一场大规模、高级别的学科评估申报及材料提交总动员。第四轮学科评估自发布起也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高等教育是中国崛起的思想发动机,关涉民族复兴的未来。学科评估是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成就的集中展示,其影响可谓深远,其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正因为其重要,对其做严肃的思考,甚至看起来的一些苛求,就显得很有必要。如今离热闹的讨论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此轮学科评估的结果尚未公布,我们需要沉潜下来认真思考和改进学科评估的方法、方式,目的无他,只为更好推进学科评估科学进行,特别是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为此,《探索与争鸣》编辑部邀请全国知名学者围绕第四轮学科评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展开对话,特别就评估的目的、主体、结果使用及如何改进等做了深入探讨。 

专家们认为,学科评估作为政府履行有关职能的手段,通过评估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达到质量保障和提升的目的,本身无可厚非。 

但是,具体设计和操作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评估的初衷与实际效果存在偏差。本次评估宣称淡化学科排名,着重于诊断与监测的功能,但此轮评估带有较浓的官方色彩,又处于国家“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尚未明朗时期,导致高校把附加的利益看得太重,因过度重视而产生“恐慌”应对现象。 

第二,本轮学科评估所秉持的价值立场不够明确。有些表述或过于宏大笼统,或语焉不详,这让大学无所适从,欲罢不能,理性上不愿为评估所左右,但在现实中又不得不伴着评估起舞。 

第三,评估实施主体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有待商榷。专家们认为,第三方评估的首要价值就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和受评方利益无涉,作为教育部下属单位的学位中心尚不具备这一独立性。 

第四,活动组织中行政化思维依然占主导,此轮学科评估依然沿袭“短、平、快”的政治动员方式。 

第五,加剧了高校内部的无序竞争和生态失衡。一些高校被学科评估指标牵着鼻子走,借着“资源整合”的名义做起了数字游戏,以“砍杀”或拆并非重点、非特色、非优势学科为代价,来确保重点学科的权威地位。 

第六,学科评估标准“窄化”和“固化”。所谓“窄化”,即用某一门学科或者某一类学科的评估理念和技术方法,去评估所有的学科;所谓“固化”,即拘泥于某一学科的要素与特点来衡量各类学科,缺乏灵活和变通。 

第七,评估结果绝对化。学科评估只能用一些显性的、可量化的指标来作为评价依据,依靠显性指标和定量结果来量化学科间的绝对差距,这是不科学和不合理的。 

第八,评估功效绝对化。评估行为可以实现督促监管,却不能对质量提升有太多直接的作用。评估不是制造优秀大学、优秀学科、优秀学者的工具。 

第九,现有学术刊物的认定方法及相关评估技术需要改进。 

第十,评估“进高校”不利于高校正常教学工作。由于行政权力的强势,行政性的评估要进入高校,是由不得高校的事情,不是高校能够左右的。但是,从高校的一方来说,如何来应对进校的评估,其实也是有高下之分的。是采用行政手段,层层下压,全员参与,劳教师之力去填表格做材料,还是将应对评估的工作交给一个内设机构去操作?这也是检验一所高校“现代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判据。 

如何真正做好学科评估?专家们建议,学科评估应尊重丛林生态,培育自主生态,坚持二八分治,理性把握边界,适度合理调控。 

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 

第一,学科建设是大学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是一个漫长的不断累积的过程,切不可急功近利。学科评估应能够促进学科整体梯队建设,而不是搞掐尖投资。 

第二,推进管、办、评分离,多管齐下培育第三方学科评估机构,政府部门应制定政策扶植和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建立、健全和发展,同时对其实施必要的监管,使其依法依规开展评估。 

第三,通过融合评估的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建构起科学的学科评估体系,这是走出具有中国特色学科评估之路的基本路径。 

第四,外部力量尤其是政府力量的介入应理智地保持“一臂之距”,政府监控的重心应是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底线保障上。 

第五,明确学科评估的根本作用在于帮助参评学科在相互比较中知己知彼,诊断问题和寻找对策,学科评估应回归到学科建设本身,培育卓越的学科群体。 

第六,摒弃以论文论英雄的价值取向,衡量学科和学者水平,不在于论文、著作、课题数量,而在于对本学科的贡献,对国家和民族科技进步的贡献,这是学科建设追求的根本目标,也是学科评估的核心立场。 

第七,文史、理工、农医、经管等学科遵循不同的规律,学科评估也要分门别类制定不同的标准,切忌一刀切。学科评估应该营造“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氛围,而不能用丛林法则管理丛林。 

第八,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多方协商对话机制。通过协商对话机制来保证评估参与各方的诉求和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表达和响应。 

第九,建立公共数据库,学科评估尽量不要“进校”,不应影响高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谨慎使用评估结果,尽量避免评估结果与资源、利益的直接挂钩。政府如要将资源分配与学科评估结果建立一定联系时,要综合考虑教育投入的公平、公正、透明、和谐和高效等原则,不仅要奖励排在最前端的大学或学科,也要托底排在尾端的学科和激励大多数大学。 

(来源:“探索与争鸣”微信公众号(ID:tansuoyuzhengming 

201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