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制订学习调研报告

时间: 2010/08/20   作者:   来源:

  近一个月来,副校级督导唐汇国带领改革发展处就大学章程制订有关事项先后考察了南华大学、湘潭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和吉林农业大学等高校。上述兄弟院校的有关校领导和对口职能部门参加了调研和座谈,考察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学章程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各项工作和各类规章制度的纲领性文件。随着依法治国的逐步深入,依法治校成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管理者对高校实施科学管理的内在要求。此次调研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调研借鉴经验、理清思路,为我校大学章程的起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此次调研我们了解到,吉林省教育厅已经对所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下发《关于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的意见》(吉教法字〔20102号,要求充分认识学校章程的地位和作用,并限期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改革发展处在调研工作开展前,通过网络、书籍等多种形式收集了不少兄弟院校的大学章程,并在考察前有意识的选取不同类型的样本进行调研和学习。湘潭大学和南华大学都是湖南省属高校,其中湘潭大学为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是综合实力在我校之上的农林兄弟院校;考察计划中原本还联系了制订大学章程最早的吉林大学,但对方起草章程的主要负责人临时出差,未能成行。考察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大学章程起草的工作步骤、起草班子的组成和工作方式、修改和生效方式、经费支持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注意事项。 

  二、关于大学章程的制定 

  (一)起草的动因 

  从调研情况来看,“211”高校出台大学章程的原因是在评估期间,教育部曾对他们下发通知,要求他们制订大学章程,并作为评估考核的内容之一,省部共建高校是签订共建协议时教育部提出的要求,南华大学起草章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年合并和更名的过程中,进一步理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制度的需要。从起草责任单位来看,大多由校办或发展规划处负责,相关部门和学者密切配合;从学校支持力度来看,学校大多高度重视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充足保障,华中农业大学设立专项经费作为经费保障,前后投入近20万元,用于制定过程中的校内外调研考察、咨询顾问等开支。但也有个别高校出于应付评估的目的匆匆上马,在网上借鉴其他高校章程后就形成了本校的大学章程。 

  (二)步骤和程序 

  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大多分为前期调研、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颁布实施等五个阶段,历时一般为1-2年的时间。 

  1.前期调研工作,分为实地调研与资料收集。由学校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去已颁布施行的兄弟院校考察取经;学习借鉴兄弟院校成功经验。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图书等方式,广泛收集了国内外大学章程,借鉴参考。 

  2.文本起草,文本起草主体工作由牵头部门完成,同时成立咨询顾问小组,对大学章程起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文字斟酌等工作共同研究讨论。 

  3.征求意见,文本起草之后,广泛征求意见,分别专门召开校务委员会,处级干部、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各学院组织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召开研讨会,收集章程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 

  4.修改完善,根据征求广泛收集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遵循国家基本法的前提下,递交咨询顾问小组及学校有关会议上集中讨论,逐条修订完善。 

  5.颁布实施,修改完善以后,各学校应结合自身的基本校情与实际情况来考虑通过的方式并颁布实施。 

  (三)确定的形式 

  大学章程的研究通过大致分为:校长办公会,党代会,党委会,教代会等四种途径讨论通过的。华中农业大学选择的是党委会上讨论通过的,其依据是《高教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具备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职能;东北林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是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吉林大学第十二次党代会上讨论通过的。此次吉林省教育厅《意见》要求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形成决议,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 

  三、制定大学章程的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制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必须有自己的章程,按照章程自主管理。《高等教育法》还对大学章程的构架和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在制定大学章程时主要依据上述两个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性文件。切实遵循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章程》的每一条均应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没有成文法律的,找国家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作依据。 

  2.章程要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法性文件,其内容关于大学宗旨理念,目标任务、管理体制等原则性规范,其效力高于学校一般的规章制度,是大学立校之本,治校之基。所以,被调研的高校一致认为,大学章程不但要体现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还要体现学校的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要将学校长期形成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融入其中,而不能写成千人一面、千篇一律。 

  3.广泛宣传,配套文件,形成制度汇编。大学章程在制定实施的同时,一方面应通过网上公示、广泛宣传,让大学章程深入人心,人人都了解,人人都能用大学章程指导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基本法,一旦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均遵循于它。而近年来高校在办学探讨的过程中,各学校的制定了很多校内规章制度,其中有一些存在不规范,有不符合现制定的章程的条文,要进行专门的清理和修改,湘潭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还以此为契机形成了本校的文件和制度汇编。 

  4.关于我校的大学形象识别系统(UIS)。校旗、校徽、校训、校歌、校庆日等是大学章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若今年需完成我校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那么对我校大学形象识别系统(UIS)的设计和确认就可先行一步。 

    

    

   湖南农业大学改革发展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