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十二五” 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各二级党组织:
《湖南农业大学“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学校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
2015年4月2日
湖南农业大学
“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方案
为全面了解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对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执行“十二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科学评价。重点评估规划目标、任务、重点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等,认真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深刻剖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
既要反映整体情况,全面对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检查完成情况;又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评估学校党委行政高度关注、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重点工作。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既要进行定量分析,检查各项量化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又要进行定性分析,准确反映规划执行的成效和不足。定量评估主要针对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南农业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重要指标分解表》中所规定的定量指标完成情况。定性评估主要针对规划涉及的定性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方面,采用等级分析方法,按其完成程度与工作进度分为好、中、差三个水平进行评估。
(三)评价与指导相结合
既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规划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又要顺时应势、着眼发展,明确提出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
三、组织领导
规划评估工作由学校“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分管负责人和联系人,承担相应专项规划和分规划的自评任务,并负责上报评估报告与评估材料。
(一)学校“十二五”规划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周清明 符少辉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方 逵 王 湘 卢向阳 齐绍武 张 立 邹冬生
陈冬林 陈岳堂 周贤君 周清明 易自力 贺建华
符少辉 彭克勤 曾福生
(二)学校“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张 立
副组长:郭时印 周跃斌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毛祥成 王奎武 龙 方 刘启定 刘志成 刘浩源
孙志良 孙焕良 何浩军 李家福 杨知建 沈 岳
肖调义 邹定辉 陈光辉 陈芒良 陈 岸 周 江
周贤君 周晓红 周跃斌 欧阳中万 胡茂丰 贺建华
赵佳荣 钟荣华 徐 琳 郭时印 陶栋材 曾建英
覃红燕 戴荣四
评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改革发展处,主任由郭时印担任。
(三)学校“十二五”规划评估专家小组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人员作为专家小组成员,指导学校“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
四、评估程序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4月)
明确职责任务,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拟订具体的评估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完成相关调查表格等各项准备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序,全面部署“十二五”规划评估各项工作。
(二)自评阶段(2015年9月-10月)
依据学校“十二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学院规划,按照评估的原则、方法和基本方式,围绕评估的主要内容,由分规划牵头的职能部门和学院开展自我评估。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照规划任务,按照评估报告大纲(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完成“十二五”专项规划评估自评报告,并填报《“十二五”专项规划定量指标评估表》(见附件2);各学院按照评估报告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学院规划评估自评报告,并填报《学院“十二五”规划重点指标评估表》(见附件3)。
(三)学校评估阶段(2015年10月-11月)
“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据各部门、各学院自评报告,结合统计数据等资料,组织规划评估专家组通过现场调研、数据核查等方式,对职能部门和学院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选执行效果优秀的规划。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5年11月-12月)
“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学院规划评估报告和专家评估结果,完成《湖南农业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报告》,总结分析规划实施的经验与不足。
五、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以规划文本内容为主,主要包括以下评估内容:
(一)规划执行的组织情况
对单位领导执行规划意识,规划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等情况进行评估。
(二)评估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
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特别是“重要指标”这一类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评估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
对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学校“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五大学科群的构建、学科建设的“四大计划”、三大师资建设计划、本科教育“三提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的“四大工程”、三大科技创新工程、服务基层三大工程、八大重点创新领域等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实施和进展情况等;专项规划(学院规划)提出的重大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政策措施实施情况
对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政策是否已出台、效果如何、存在问题等。总体规划要对资源配置、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党建思政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评估;专项规划要对本领域的政策出台情况、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
(五)政策建议
在对发展指标、重点任务等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宏观形势的分析判断,研究提出下一阶段规划的发展目标、重点内容以及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评估结果
对各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价,专项规划评选2个优秀,学院规划评选4个优秀,对规划执行优秀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并将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结果列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规划总结与评估,是一项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的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十二五”规划评估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切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要按照“十二五”规划评估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好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
由牵头单位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协调解决规划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做好规划评估工作。要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在相关信息、数据、台帐资料等方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评估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宣传,用好成果
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报送与宣传,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重视和支持规划实施工作的氛围。同时注重“十二五”规划评估的成果应用,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坚实基础。